不等他休息够,旁边又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还有?”
张寿眼睛一下子瞪大,转身往后看。
马路另一边就是草丛,草丛尽头是一条河,过了河是一片树林,再延伸就是城墙。
“这兔子打哪来的?”
张寿自言自语一句,接着往回走。
他非要去找找看,是不是草丛里什么地方有地洞。
另一边,兔子速度很快,但余贤的速度更快。
两者距离不断拉近,余贤手中出现一抹血能,接着手指一弹,银线包裹着血能射出,眨眼间就将前面的兔子穿透,接着银线快速搅动,将兔子体内的骨头、筋肉全都切割开。
血能的作用非常多,他一直有在研究。
刚刚他就利用血能增加银线的动能,从而使银线射出的速度更快,威力更大。
“刚刚的触感……有点不太对。”
余贤看着还在颤动的兔子,微微皱了皱眉头,慢慢走到倒地的兔子面前,用银线翻开一看,这兔子长着两根獠牙,还散发着浓郁的尸气。
僵尸兔!
余贤一愣,赶紧用银线将它捆得更密实一些,这玩意要是咬伤普通人,那就麻烦了。
他提着兔子往回走,来到马路边就看到张寿在草丛里到处翻找,他上前问道:“找什么呢?”
“兔子洞,咦,怎么只有一只,刚刚我看到后面又有一只跑过去了,你没碰见?”张寿回答的同时看了余贤手里的兔子一眼,接着问道。
余贤一愣,还有一只?
他赶紧走到车前,从后座取出一个贴满符咒的收尸袋,将手里的僵尸兔塞进收尸袋,捆好之后,他就立即往回跑。
平时他不太喜欢用白银之血强化嗅觉,主要是红尘万丈,臭味太多,他扛不住各种恶臭。
但现在他必须使用了,不然让僵尸兔咬伤人就麻烦了。
尤其是有些人,被咬伤不是立即找医生,总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就能自救,结果反而害人害己,酿成大祸。
左正宗,男,45岁,焚尸工,玄学爱好者。
他小时候就想成为超凡者,并且为此不断地努力,研究了大量已经公开的超凡体系。
过去,他曾经考虑过成为野生吸血鬼,但正好那段时间,血族公开处死好几位被逮捕的外国野生吸血鬼,他看完觉得风险太大,于是选择放弃。
20岁到35岁那些年,他狂热地痴迷禁果。
更花费大量金钱去追逐梦想,但结果全都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为了还清贷款,往后十年他都只好老老实实工作,但他从未放弃研究如何成为超凡者。
最后他还真想到一个‘万全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