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苏青柏李雨蓁的现代都市小说《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精选篇章阅读》,由网络作家“大风雾”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苏青柏李雨蓁出自都市小说《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作者“大风雾”大大的一部完结作品,纯净无弹窗版本非常适合追更,主要讲述的是:本书又名【法外大律师】【千胜律师】苏青柏作为一名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样样精通。审判庭上。面对着对方律师和法官。苏青柏只有一句话:依法办事!......
《几百块的律师费,你玩什么命啊!精选篇章阅读》精彩片段
李雨蓁不清楚苏青柏说的目的,但是她知道。
苏律师说的关键证据,那肯定对于案件有巨大帮助!
既然有巨大帮助的话....作为实习律师,这就是她的任务!
完成任务。
这么算的话,她这个实习律师,在案子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了。
到了晚上。
作为正在实习的女大学生,李雨蓁回到了南都法大的宿舍。
宿舍里,同寝室的女生正在讨论明天去哪玩。
李雨蓁趴在手机上,搜索着张同伟说的那名短视频博主。
叶菲律师(深耕婚姻法律数年,上百场婚姻官司经验,对于婚姻中所产生的的刑法有一定的了解)
李雨蓁带上耳机,进入叶菲律师账号的主页。
里面清一色的内容标题。
女性在婚姻中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确保自己离婚后可以拿到更多的共同财产,让男方净身出户
女性想要离婚,怎么样才能保证自己最大的受益
女性在婚姻中的牺牲很大,我们如何做才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
李雨蓁指尖滑动,点开一个又一个具有标注性的视频。
越看越皱眉。
这些视频的内容,怎么说呢.....
离婚保证自己的权益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这个叶菲律师的视频内容,完全是利用法律的空档,来教会人如何得到对方的婚前财产,制造一些法律空档。
说白了。
等同于窃取对方的婚前私有财产。
而且评论区的一些人,还在拍手称快。
有一些人炫耀着自己拿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下面清一色附和羡慕的评论。
“羡慕姐妹,这一次拿到了不少吧?说出来让我们狠狠的羡慕羡慕!”
“姐妹真厉害!可以的姐妹!向你学习,冲冲冲!”
“哈哈哈,也没有多少,主要是叶菲律师比较厉害,我是请了叶菲律师,我没有创造一分钱的共同财产,拿到了对方百分之六十的财产!!”
“哇...好棒好棒!传授一下经验,girl help girl,让我们学习学习!”
诸如此类。
越是看下去,李雨蓁眉头皱的越深,这种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
用这种方式窃取对方的财产,这完全没有了道德了啊!
这些人完全是把婚姻当成了一场买卖了吧!
不!
这不是买卖!
这完全当成了变现的手段了!
一年婚姻分大几十万,几百万,这不妥妥的骗婚?!
看着评论和视频中的内容,李雨蓁作为一个女性,完全理解不了这种行为。
但为了取证。
也就是苏青柏说的关键证据,李雨蓁在视频评论区留言,每个视频下面都留下了求助的信息。
完成以后。
一名甜妹室友突然凑到了李雨蓁的身前:
“雨蓁,你在干嘛呢?你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在律所实习,应该很累吧?”
李雨蓁和室友的关系说不上太亲密,也谈不上陌生,只是正常的室友朋友关系。
“还好吧,不算太累,挺充实的,能够学到不少的东西。”
“我们明天要去新开的游乐场玩,你要去吗?”
李雨蓁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我明天还要去律所实习...”
“那好吧,那祝你早日成为咱们南都的大律师!”
那名甜妹室友祝福着。
“谢谢啦。”
李雨蓁笑着回应。
........
第二天。
苏青柏在律师事务所醒了过来。
原主住在律所,他为了方便,暂时也在律所内住,主要是为了省钱。
简单的洗漱完毕,苏青柏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打开门,就看到李雨蓁已经站在事务所的门口。
“早,苏律师。”
李雨蓁露出两个标准的酒窝走进事务所内。
对此,苏青柏已经习惯了,这段时间李雨蓁每次过来,都这么早。
“苏律师...我昨天在那个叶菲律师的视频底下全部评论了一遍,可是对方没有理我....”
“手机拿过来,我看看你的评论。”
“好的苏律师。”
李雨蓁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了苏青柏。
苏青柏看到评论内容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你管这叫做生活不如意的怨妇?
李雨蓁的评价内容是:叶菲律师,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过得很不好,请你帮帮我。
这要是换作他是这名律师,也根本不会搭理,因为没有什么打动人的地方。
苏青柏一口气把李雨蓁发的评论都删了,接着用飞快的手速在评论区打出来了一大堆的字,发表了上去。
把手机还给了李雨蓁。
“按照我刚才发的内容,你先多复制几遍,私信也联系一下。”
李雨蓁瞪大了眼睛,望着评论区里面发的内容。
“叶菲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老公年薪百万,在南都有三套房子,还有一套大平层,资产三千万左右,我想要离婚,但是不想放弃现在的生活,我现在很纠结,我想问问叶菲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拜托了。”
后面还带着一个恳请的表情包。
“苏律师...这样发就有用了吗?”
当然。
这个叶菲教导女性离婚,看重的是什么?
看重的当然是律师费啊!
要不然白那么好心啊!
一个案子分百分六十财产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妥妥几十万的律师费用。
一个案子几十万,十个案子那不就好百万了!
这种离婚诉讼打起来还简单,没有太大的风险,简直美滋滋好嘛!
说实话,苏青柏都有点心动了,不过这种案子做起来...怎么说,打广告很容易出事。
苏青柏还没有开口,李雨蓁就惊讶道:“苏律师...那个叶菲律师回我私信了!”
这么快?
苏青柏也有些惊讶。
不过想想也正常,毕竟嘛...像评论中这样的,资产三千万,妥妥的优质客户了。
“回了什么?”
“回复我说可以帮我打官司,不过要让我证明资产,证明完了以后可以把我拉到她专属的粉丝群里面。”
“咳咳....”
苏青柏尴尬的干咳了两声,资产证明这个问题,有点麻烦啊!
正当他思索怎么办的时候。
李雨蓁一脸认真的问道:“苏律师,我现在已经被拉到她的专属粉丝群了,接下来怎么做?”
苏青柏:???
庭审场内。
在苏青柏陈述完上诉申请以后,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咚咚!
“上诉方上诉申请陈述完毕,现由公诉方进行陈述。”
林友平的声音落下,将目光转化到了被上诉方席位的吕伟身上。
吕伟淡淡的朝着苏青柏的方向看了一眼,脸色平淡,没有任何的变化,接着低头陈述自己一方的诉讼意见: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和针对诉讼方的意见请求如下:”
“一,驳回诉讼方,也就是齐丰一方所提出来申请,诉讼方提出来的当事人齐丰正当防卫,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表明当时的齐丰是处在一个正当防卫的状态。”
“根据当时齐丰的状态,他手持刀具,完全足以保护自身的安全,但是却利用刀连杀两人,存在主观意义上的故意伤害,不具有正当防卫的表现性,所以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申请。”
“二:对于诉讼方所提出来的针对诉讼方当事人的赔偿问题,是基于齐丰在无罪条件下的,可是现在齐丰并没有判定无罪,我方申请驳回上诉方的请求。”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针对于苏青柏提出来的问题,吕伟进行了一一的反驳。
很明显。
吕伟知道这一场诉讼的关键点在哪里!
关键点在于齐丰是不是,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这条法律,在法院的庭审中出现过的次数不少,可是基本上没有胜诉的。
为什么?
因为很难去界定是不是利用正当防卫去进行故意侵害的这一主观因素。
所以这一次苏青柏提出来的正当防卫,吕伟直接进行了反驳,只要引导着故意侵害这一主观因素的判定,那么这场诉讼胜利了。
审判长林友平对于双方的诉讼申请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沉默了几秒。
接着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青柏,咚咚敲响了法槌:
“检方已经陈述完毕,上诉方针对于检方提出来的问题,你方有没有法律依据证明,或者是拿出相对应的证据,证明当事人齐丰是正当防卫?”
关键点来了!
苏青柏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装。
如何证实简单。
关键是怎么把对方带进自己的套里,让对方跟着自己的步调走,这才是难点。
吕伟作为一个资深的刑事律师,这一点还真的挺不好办的!
苏青柏深吸了一口:“审判长,我方能够拿出相关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此之前,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询问吕律师。”
咚!
“问题是否和庭审有关?”
“是的审判长!”
“提问问题和本案有关,申请通过。”
吕伟好奇的打量着苏青柏,不知道这关子里面卖的什么药,微微皱了皱眉,只听苏青柏开口道:
“请问吕律师,你是怎么认定我方当事人是故意杀人的?是怎么判断他的主观意图的?”
解决不了问题,那么就把问题抛给对方,先搞对方心态。
苏青柏继续说:“一审时,是吕律师作为公诉律师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控告,指控其故意杀人,其证据是我方在遇到危险时,用刀连杀两人,超过了防卫的限度,并且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请问吕律师,你是如何判定的呢?”
吕伟微微皱眉,举手示意:“审判长,我认为诉讼方律师举例一审的判定与二审无关,我拒绝回答诉讼方律师对我的提问。”
咚咚!
“同意申请,终止诉讼方的提问,”
苏青柏长出了一口气,终止了?
这是不想让他进行提问了!
不让他问他偏要说。
苏青柏继续开口:“被诉讼方针对我方当事人的故意犯罪的主要控诉有:第一主观上的伤害意图,二,所使用的刀具,三在施暴者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对于对方进行继续的伤害行为,四,我方当事人在犯罪后离开了犯罪现场,被认定成逃逸行为。”
“先谈谈本案的起因。”
“从本案来看,我方当事人和另外两个人不相识,在此之前没有任何的交集。
但是在商场内,另外两人针对我方当事人没有由来就进行言语上的辱骂,我方当事人进行仅仅回了一句嘴,就遭受到了两个人的殴打。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顺手拿了商场里面的刀,而对方两个人丝毫不惧,还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辱骂,并有意且再次实施了殴打行为,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正当防卫,导致了两人的死亡,整个过程,没有错吧?”
吕伟皱了皱眉:“没有错,这是检方提供的过程,但是对于最后一点,属于正当防卫我表示反对,并且目前原告处于庭审阶段,并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正当防卫。”
“请诉讼方辩护律师,注意你的用词!”
好!
过程经过没错就好!
是不是正当防卫,苏青柏目前懒得继续理论。
苏青柏露出两颗小白牙:“审判长,我想申请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咚!
“申请通过。”
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齐丰在两名法.警一左一右的包围中,面对苏青柏突袭而来的提问,显得有些紧张。
苏青柏给了齐丰一个眼神,示意其不要太紧张。
等了数秒,齐丰平静下来以后,苏青柏才缓缓开口:
“请问我方当事人,当时你在商场内,有刻意留意过商场中摆放刀具的位置吗?”
齐丰摇了摇头:“没有...”
“那你当时拿刀的目的是什么?”
“拿刀的目的..是想吓唬吓唬他们...”
“那你在杀人以后第一主观反应是什么..?”
齐丰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面色痛苦:“第一反应是害怕...”
询问完这几个问题,苏青柏看向审判台:“审判长,我的询问完毕。”
咚咚!
“那请诉讼方律师现在开始你的法律解释吧。”
“好的审判长。”
苏青柏整理了一下西装,缓缓开口:
“刑法上所定义的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继续实施的心理状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有两个特点:
其一,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
其二,行为人对于其后果的发生,持放任的态度。
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构成才能具备故意犯罪。”
“如何判定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在本案的过程中:
第一,我方当事人没有主观的去记刀具摆放的位置。
第二,我方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吓唬他们,并没有杀害他们的意图。
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重复性,我方当事人离开的第一反应是害怕。
而针对一个青年大学生,在遇到这种事情,难免会有害怕的情绪,这不是单纯的逃逸行为,而是在受到惊吓以后的下意识行为。
在司法解释中,逃逸一般指的是主观上对于逃避犯罪责任的追究。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意识紊乱,在执法方有记录表明,并且在第一时间赶回现场,进行自首,这证明了他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杀人潜逃的行为,逃避责任的追究。
而只是失去理智,进行的下意识行为。”
“更重要的是,根据检方的指控和证据表明,我方当事人身高178,对方两人的身高分别为172和175。
我方当事人由上而下的划过数刀,想要阻止对方的继续攻击。
这只是我方的正当防卫动作,并非刻意的结果,造成对方死亡是我方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情急之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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