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连载
小说《猎唐之王》,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庆安荔非元礼,文章原创作者为“高月”,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
主角:李庆安荔非元礼 更新:2024-03-08 0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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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庆安荔非元礼的现代都市小说《优质全文阅读猎唐之王》,由网络作家“高月”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猎唐之王》,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李庆安荔非元礼,文章原创作者为“高月”,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天宝五载,大唐建国已过百年,经历的近数十年的治国,已知天命的李隆基有些疲惫了他开始纵情于音乐歌舞之中,从此皇帝不再早朝而就在这年的春天,安西的粟楼烽戍堡来了一名新人,先入戍边军旅,外拒狄夷初现峥嵘,再送公主进京,踏入大唐权利中心。......
一个月后。
无边无际的戈壁滩上,几十匹骏马在尽情奔驰,其中一匹栗色的战马上,李庆安拉着缰绳纵马疾驶,仰天长啸一声:“大唐!我来了。”
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带领马匹们在戈壁滩上奔驰,以锻炼它们和自己的耐力和体魄。
在后世,他是射箭队的成员,骑马射箭是一项必须的训练,这使他对马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这一个月里,他几乎是身不离鞍,在孙马头的悉心指点下,他的马术进步神速,能和优秀的骑兵一比高下了。
来到一棵胡柳前,李庆安停下了战马,这里是他的另一项每日一练。
他从背上摘下弓箭,退到百步之外,弓弦拉满,瞄准了树干,弦一松,箭飞射而出,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精准地射在树干上。
李庆安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箭法没有变,可惜这副弓太软了,很不合手,他找不到从前那种箭势强劲的感觉,他暗暗忖道,什么时候得去搞一把好弓才行。
这时,他见天色已晚,便催马回戍堡,戈壁滩上风力强劲,漫天的风沙吹得他睁不开眼,他只得侧身前行.
忽然,他发现远处荒滩上有点异常,好像有件白色的物体,李庆安催马上前,不由愣住了,这个白色的物品竟是一具人的白骨,面朝下,一支箭插在脊柱上。
这十有八九是葱岭以西的胡商,遭遇到了盗贼的劫掠,人死财失,估计原来是被风沙淹没,这两天风大,又将白骨吹露出来了。
李庆安刚要离开,忽然惊讶地发现在刚才尸骨的位置上竟有一颗红色的宝石,他大喜过望,上前拾起宝石。
宝石大小如鸡蛋,打磨得棱角光滑,透过阳光,宝石中竟有一簇火焰升腾,越烧越大,在夕阳的映照下光芒璀璨,名贵异常。
他有些困惑,这宝石怎么会没被抢走,他看了看宝石的位置,忽然明白过来。
宝石是被这个人含在嘴里,所以才没有被发现,尸骨头朝下,刚才自己移动尸骨时,宝石便从口中滑落出来。
“嘿嘿!老子发财了。”
李庆安兴奋地将宝石藏好,拱拱手道:“胡老兄,你给我发笔小财,我让你入土为安,咱们就两不相欠了。”
回到戍堡,士兵们正在帐篷外围成一圈吃晚饭,孙马头走出来牵马笑道:“七郎,快去吃饭吧!”
李庆安肚子着实有些饿了,他挤进人堆里坐下,随手拿起一张麦饼裹一块干肉吃了起来。
唐军的伙食虽然管饱,但很简陋,基本上就是麦饼、干肉和黑豆汤,若想吃点上好的酒肉,就得自己掏钱去买。
“七郎,来一口酒。”
旁边的一名清秀的年轻唐军把酒壶递给他,这名唐军叫做贺严明,是戍堡里最年轻的唐军,今年只有十七岁。
贺严明是个非常机灵的小伙子,很会和人搞好关系,比如他其实不喝酒,但他依然买了几壶,吃饭时就给其他老兵喝两口,套套交情,所有戍堡上下人人都喜欢他。
李庆安接过酒壶‘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酒是高昌葡萄酒,甘甜醇厚,他一抹嘴赞道:“好酒!什么时候我也有钱买上两壶。”
“七郎,下次那两个娘们再来,我勾搭她们,你就偷摸顺走她们的钱,到时候我们平分,钱不就来了吗?”
一名老兵粗野地开着玩笑,引来大家哄堂大笑。
这时,一只鹞鹰在空中盘旋,等着唐军们的残羹剩饭,荔非元礼看了看鹞鹰,眉头一皱骂道:“这只鸟贼人又来了,上次老子一壶好酒就被它弄翻了,看我射下它!”
他回头拿过一把弓箭,拉弓就是一箭,箭从它身边掠过,鹞鹰受惊,一下飞高了,但它并没有离开,依然在空中盘旋。
荔非元礼脸上挂不住,便对众人道:“我出五百文钱,谁射下这只鸟贼人,就归谁。“
五百文钱颇有诱惑,唐军们纷纷跳起来,拉弓就向鹞鹰射去,一时箭羽纷飞,但一支都没有射中。
鹞鹰飞得更快了,鸣叫了两声,仿佛在嘲笑唐军,唐军们也知道不可能射中,便笑了一阵,丢下弓继续坐下吃饭。
荔非元礼却有些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要离开,李庆安忽然站起身道:“荔非戍主,能否借你弓箭一用。”
荔非元礼的弓箭比别人都大一号,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他瞟一眼李庆安,咧嘴笑道:
“七郎,我没听错吧!你想用我的弓?”
唐军们都着笑了起来,贺严明轻轻拉了一下李庆安,低声道:“七郎,那可是六石弓,你拉不动的。”
“我想试一试。”
唐军们见他自不量力,顿时嘘声四起,荔非元礼吹了声口哨笑道:“好!我就给你试一试,不过你若拉不动的话,就得去顺那两个女人的钱。”
众人又一阵大笑,一名火长怪叫道:“七郎,要不要我教你怎么顺啊?”
笑声更加响亮了。
接过弓,李庆安脸上的笑意消失了,他眯着眼睛盯着这只鹞鹰,鹞鹰忽高忽低在他头顶上盘旋。
可当它盘旋了两圈后,忽然从李庆安头顶掠过,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李庆安猛地一拉弓,弓如满月,箭似流星,闪电般向鹞鹰射去。
箭势强劲而迅疾,只听鹞鹰一声哀鸣,铩羽从空中笔直地落下,正落在唐军们的中间。
刚才还哄笑不已的唐军们顿时鸦雀无声,李庆安上前拎起鹰脚,高高提起,半晌,唐军们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好箭法!”喝彩声不绝,李庆安不仅射下了鹞鹰,而且是一箭穿头。
荔非元礼瞪大了眼睛,仿佛才是第一次认识他,他上下打量一下李庆安魁梧的身材,忽然问道:“能开硬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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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喝酒!”
白元光用胳膊拐了段秀实一下,顾左右而言他道:“成公,今天这家酒肆的菜不错,是不是换厨师了?”
“哈哈!是不错,小二,再来一盘红烧鱼。”
“你们!”雾娘气得重重一拍桌子,“你们帮他欺负我,我告诉封二叔去。”
李庆安的头忽然有点大了,叫封常清为封二叔,这个雾娘难道是......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席元庆笑道:“七郎,你可能还不认识雾娘吧!她就是我们高帅的小女儿,外号叫....”
“席慢枪,不准你说!”雾娘急了,狠狠瞪了席元庆一眼,席元庆连忙举手笑道:“好!好!我不说就是了。”
雾娘瞥了一眼李庆安,“喂!你叫什么名字?”
李庆安连忙笑道:“我叫李庆安,他们都叫我七郎,那豹皮你若不要了,我明天就拿去卖掉。”
“那是我掏钱买下的,你敢卖!”
停一下,雾娘又问他道:“那你用什么兵器?”
李庆安一咧嘴,这小娘该不会是想给自己起外号吧?
白元光最是幸灾乐祸,他连忙道:“雾娘,七郎是用弓箭。”
“那好,以后我就叫你李臭弓,我说李臭弓,明天把豹皮给我送来,听到了吗?”
其他三人听李庆安得了个李臭弓的外号,都忍俊不住,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李庆安苦着脸,暗暗忖道:“他奶奶的,高仙芝怎么生了这么个女儿?”
........
喝完酒,高雾先回府了,段秀实和席元庆另有事情,白元光和李庆安一路返回军营。
“七郎,你可别小瞧雾娘,她弓马娴熟,剑法很高,几个男人都不是她的对手。”
“我看得出,你们都很喜欢她,对吧!”
“是!安西军上下都很喜欢她,不是因为她性子爽快,而是因为她很仗义,看见有不平之事,她就要管,去年康怀顺的儿子在街上鞭打士卒,被她看见了,不仅把康怀顺的儿子狠揍一顿,还逼他向士卒道歉,现在想想都解气。”
李庆安点点头,他忽然想起一事,连忙笑着问道:“她外号叫什么?”
白元光哈哈一笑,“她最喜欢给人起外号,所以大家也给她起了个外号,叫高脚凤,不过你可千万不能在她面前提起,她好像对你特别不满。”
李庆安不觉哑然失笑,高雾的个子很高,一双腿又长又细,可不就是一只高脚鸡吗?
“七郎,对了,我有件事险些忘记告诉你了。”白元光重重一拍脑门,连忙道:“明天有场马球赛,你可要参加。”
李庆安欣然点头笑道:“我还没有正式比赛呢!正好用实战来检验一下。”
........
马球在大唐之盛,已经到了狂热的地步,上至帝王权臣,下至走卒小贩,无人不酷爱这项运动,它要求参加者不仅要有强健的体魄,高超的骑术和精准的射击,还要有最坚韧的意志和无比灵敏的反应。
马球从它诞生那天起就被称为‘军中戏’,是大唐军人必须的一项训练,大唐高水平的马球手大多出身军队,尤其是骑兵众多的边军,更是人材辈出,马球在安西军也同样深受喜爱,拥有众多高水平的马球手,在去年春天大唐举行的马球大赛中夺得第三名。
李庆安接触这项运动仅仅数十天,便已经表现出了超然绝伦的天赋,他捕捉战机的能力和临门一杖的精准,令无数人深为赞绝,他现在缺的只是一种大赛经验,这种经验需要在一次次比赛得以磨砺。
今天这场比赛是夫蒙灵察亲兵队和高仙芝亲兵队之间的一场比赛,这两支队伍中拥有安西最优秀的马球手,高仙芝这边是段秀实、白元光,李庆安,贺拔余润等名将,而夫蒙灵察那边则拥有白孝德、荔非守瑜、柳青、刘志奎等高手,两边各出十人,在龟兹马球场上举行了这场比赛。
马球场长约千步,相当于现在的三个足球场大小,球杖长三尺,外形如偃月刀,球大小似橙子,而球洞是一块木板上挖出一尺见方的圆洞,后面编以软兜,以打进对方球洞为赢。
全场比赛共分上中下三局,每局时长一柱香,进球多者获胜。
这场比赛吸引了五千余人观战,不仅有士兵、军属,而且龟兹城的许多平民也闻讯赶来观战。
在马球场旁的观兵台上坐着节度使夫蒙灵察,副都护、四镇兵马使高仙芝,监军边令诚,副都护程千里,押衙毕思琛、行官王滔、长史康怀顺等安西军一班文武高官。
夫蒙灵察年约五十余岁,双眼细长,皮肤黝黑,或许是上了年纪的缘故,他的身子变得有些肥胖了,已经没有了当年率军南征北战的威武和雄心壮志。
他看了一眼高仙芝,眯着眼笑道:“仙芝,我们照例设个彩头如何?”
高仙芝欠身笑道:“可以!”
“那好,老规矩,我们各出五十贯,胜者得之。”
旁边监军边令诚笑道:“咱家也凑个趣,我有一颗明珠,哪队获胜,就归谁。”
“边公公,一队有十人,可你只给一颗明珠,获胜后怎么分啊!”
坐在高仙芝身后的女儿高雾插口笑道。
“雾娘,大人说话,你不要多嘴。”高仙芝轻轻斥责女儿一声。
夫蒙灵察笑了,“雾娘说得很有道理啊!监军,你就不要吝啬了,就再掏点钱来助助兴吧!”
边令诚干咳两声,点头笑道:“既然雾娘有意见了,咱家就不得不出血了,我再出一百贯,胜者得之。”
“那明珠呢?”高雾不依不饶问道。
边令诚捻出一颗核桃大的明珠,在她面前一晃笑道:“若你的破刀烂枪队赢了,这明珠就归你!”
“真的吗?”
高雾大喜,她拢声大喊道:“段小剑、白蜡棍、李臭弓,你们要拼命啊!”
周围的安西军纷纷笑了起来,夫蒙灵察也哈哈大笑,笑罢,他问道:“雾娘,李臭弓是谁?”
“就是、就是....”高雾忽然忘了李庆安的真名。
“就是那个单弓独箭,射杀四十名突骑施骑兵的李庆安,我收他做了牙将。”高仙芝接口笑道。
这时,有人轻轻哼了一声,小声道:“稍有点本事,便立刻收为私有,不知道的,还以为安西军姓高呢!”
高仙芝勃然变色,站起身厉声喝道:“程都护,你说清楚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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